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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律 师 简 介
杨春海律师(
手机:18761033765
)
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
创办网站宗旨:普及婚姻法律,抚平心灵创伤,提供法律帮助。
杨春海律师,2008年进入律师行业;2012年,被泰兴市司法局、泰州市律师协会泰兴分会评为2011年度律师行 业先进个人;2015年,合伙创办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;2018年5月,在苏州大学举办的“2018年度泰州市律师 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班”学习结业。
杨春海律师,办理过大量的离婚案件,亲力亲为,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办 案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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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未登记结婚,但已共同生活,彩礼应否返还?
泰兴杨春海律师
杨春海律师
咨询电话:18761033765
发表日期: 2020-11-13 16:32:53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(婚姻家庭部分)2019
8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但已共同生活,彩礼应否返还?
《婚姻法解释二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”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。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但已共同生活,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,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、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、彩礼的数额、有无生育子女、财产使用情况、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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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泰兴市国安大厦17楼(泰兴市公安局斜对面)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邮编:225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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